文类: 落灯花 · 只是闲着没事,敲敲棋子罢了。

动态聚合之美

没有人看到他们是怎么聚在一起的,就像没有人看到薛定谔的猫是怎么舔脚掌上的毛的。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在这亚欧大陆的东半块,如同十块钱买的劣质拼图一般,打开盒子一看,就发现里面的拼图早已拼好了。

忽然觉得好美,像是新蕾般的美。只听得一阵碰撞声后,就听得有一稚嫩的声音说道:“哦耶!Flowline 动态集合完成!”,五分钟后,便听一更年长者说道:“经历千辛万苦,终于发布了!”。这是一种新芽即破土而出的悸动,是花苞绽放时的娇羞。

成立伊始

还是觉得好美,像是君子般的美。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没错,他们野。野性般,贪婪般,汲取着编程的骨髓,用放浪不羁的笔调书写着代码这一特殊体裁的诗歌。也没错,他们史。作为一个少年聚集的编程团队,他们自信,很多未来的大牛将会来自这里。Eximius,不正是优秀、杰出、超越之意吗?既然他们野,他们史,他们何以不是君子?

总是觉得好美,像是帝王般的美。我管你忠从、利用、艳羡、嫉妒、觊觎、造反、逆谋,我是这世上的王,我统治这个世界。没错,我不一定是明君,我不一定养得到佳丽三千,有可能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错的。但是,我是王。我不一定懂得每一串指令的含义,我不一定写的出造福万民的程序,有可能我写的每一行代码都少了一个分号。但是,我写下的每一串语句,我都负责。如同viva la vida中唱道——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

他们身上有一种霸气,一种让人不敢漠视的霸气。

一 Wis

妖都。
何不来妖都?

一位少年用修长的手指推一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薄薄的镜片抵不住他眼中的锐利目光,霸王之气。只不过是一副25度的眼镜罢了,右眼或许深些,大概50度吧。只不过戴上眼镜的他显得更温和些,侵略性也隐藏得更深些。那就戴上吧,他笑着再推一推眼镜,敲几下键盘。

年龄,会什么技术?
有什么作品?
请拿出一些可以证明你的实力的东西。
1分钟时间,有什么话的请说,开始计时。

盒盒。

他说,他会唱歌,我不信。他连笑声都只有一个调,又怎么会唱歌?
不过,又或许,他真的会唱歌。夜半无人时,或是听着月亮升起的声音,或是听着鼠标移动的声音,或者听着风扇休眠的声音,他总是静静地在哪里。

他说,我每天晚上都在的。

不唱歌,又怎奈得住这样的寂寞?

Wis,他是一位君主,在这风雨飘摇的大信息时代,他推了推眼镜,敲下了这七个字母——Eximius。

从此,动态,聚合了。

二 Ben H

Ben,一听名字就知道这一位是多么的大智若愚。

只是15岁而已,却总让人感觉如同萧十一郎般,留着很浓的胡子,闪着发亮的眼镜,说着玩世不恭的闲话,偶尔唱着关外的牧歌。

你,是我心中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

一只鹦鹉,一只狗,曾经是他的玩伴。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自然死亡了,也许是背叛了,也许是被仇人害了。就像萧十一郎一样,身边总有人离他而去,总有人背叛他,也总有人因他而死。可是,他却永远乐观地看向未来,永远调戏着这个世界,永远不知节操为何物。

可是,他和萧十一郎终究是不一样的。没有哪个十一郎会是体育特差生,没有哪个十一郎会在15岁就懂 PHP 和 Python。不过,似乎只是略懂?

呵呵,谦虚而已,一位少年的羞涩罢了。他也在实现“精致至每一像素的努力”,他也会抠细节,他也能在唱着神曲的同时,板着稚嫩的脸蛋,说出成熟的话语。

广东,清远。
清远,一座年轻而充满魅力的城市。

Ben H.,一位年轻而充满魅力的少年。

似乎,我看到他呆在一个名叫“Ben's Lab”的实验室,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在人前害羞地捂脸,在人后继续闪着他发亮的眼睛,性感地舔舔他的薄嘴唇,兴致高时便引吭高歌,兴致低时,不,这样一位少年怎会兴致低?你可见过萧十一郎兴致低吗?

那么,你也永远不会听到这位少年唱出的低音了。

三 面包

酷时代吉祥物

泰山虽云高,不如东海崂。

面包,总是在卖萌。

听,悠扬的竖笛声传来,是月光下的,凤尾竹。

他就这样吹着竖笛,要是吹得好些,就能逮着一只漂亮的傣族姑娘,跳起优雅恬静的傣族舞,必定是风韵十足。

可是没有,他吹了整整一年都没有姑娘来找他。

他想,我或许不该吹竖笛了。然后,他开始学一些更数字化的事物,甚至有了一个博客。

别人问他,你的这些资源是怎么来的。他红着脸说,这个是去贴吧求的资源。。。

别人责怪他,你绑定,你不好。他咬咬嘴唇,坚定地说,我很抱歉对您造成的不便,但我必须对我的收入负责。

面包,也不总是在卖萌的。

或许那一只俗名叫“酷仔”的怪兽小吉祥物就是他的写照吧。圆圆的脸蛋代表着忠诚,178度弯曲的眉毛代表着感性,斗鸡的眼睛代表着专注,微微翘起的嘴角代表着自信,脖子上系得领巾代表着守纪,立正的姿势代表着谦卑,脸上淡淡的红晕代表着一点点的小羞涩。

他会哭,会闹,会震惊地发问“纳尼”,会默默地路过“+1”,会对不忿之事大吐舌头,会对赞同之物点头示好。

哭 纳尼 加一 吐舌头 点头

也许面包,他卖的不是萌,是他那早已荡然无存的节操。

四 Xider

我已经无所畏惧。
我早已无所畏惧。

西德欧先生优雅的坐在沙发上,两条长腿交叉着。

他,喜欢沙发。
他,喜欢独享沙发的柔软,沙发的宽敞,沙发的霸道,沙发的尊荣。
他,就这样坐在沙发上,看着显示屏,啜着一杯葡萄酒,细细品味。食指轻轻拨着鼠标滚轮,耐烦的用脚尖敲着地板。

哦?

他忽然放下了酒杯,双手撑到了键盘上,快速活动着指节,用最快的速度敲下了一连串的字母。接着停顿片刻,默默细读自己写下的文字,略略点头,小指按下 Ctrl,接着轻敲 Enter。刷,页面闪动之后,他扬起了微笑,靠在沙发背上,又一次的举起了酒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优美,高雅。

他很满意自己的作品,他再一次的占据了这个位置。The Top One 的位置,无人可撼动的位置。

Xider 看着酒杯中自己的倒影,我已经老了吗?

老了又如何,我已经无所畏惧。
或者说,我早已无所畏惧。

五 空阻鸣雨诺笛

2013-02-26 21:50:06 没人:回复
2013-03-02 20:23:26 ?
2013-03-02 20:23:29 围观
2013-03-02 20:26:23 ?
2013-03-10 11:14:04 刚把路

两个问号,一个冒号,九个字。

他就这样,充当着“没人”的角色,不耻下问,不拘小节,不落窠臼,不求甚解,不亦乐乎?

空剩当时月,原是瞿唐风间阻。西风鸣络纬,萧萧几叶风兼雨。
天上人间情一诺,吹入芦花短笛中。

好有意境的名字。

六 Ivy

信仰哲学。
我不曾想到,他竟然信仰哲学。
他说,我觉得你不了解我。
是啊,甚至有时连他自己都不了解自己。
他不懂,为何单纯的同性间友情会渐渐演变成恋爱,明明,他已经拒绝了爱情。
他不懂,为何越长大却越孤独,越成熟却越寂寞,越有能力却越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他不懂,明明有很多话想说,却发现已经说不出口。
那就只能“- -”了,偶尔没睡好,那不如加个双眼皮吧,“= =”怎样?

只不过,新的环境、新的自己那又如何?!
确实有一些是会变的,人会成熟,不能接受的会慢慢变得可以接受。

那年夏天,
栀子花开的季节,
我们彼此相识。
今年夏天,
栀子花的盛开,
却昭示着我们的分离。

他落寞地看着夏天的栀子花盛开,风吹过,花瓣们告别、分离。
他想,自己就是这栀子花瓣吧,曾有过相聚,转瞬却即是分离。

这样的花落,一生要经历几次?

双氧水制氧气

何必去细数,这本就是动态聚合。若这宇宙只是聚不见分离,那,你叫熵怎么办?重要的是,每一次的聚相遇都应冒出火花,可以是宇宙尘粒与大气相遇擦出美丽的流星,可以是核糖体与信使RNA相遇翻译出漂亮的蛋白质,可以是H2O2与MnO2相遇二话不说便释放出了氧气。是,宇宙尘粒化为了陨石,mRNA被酶水解,双氧水失去了双氧,MnO2虽然质量不变、性质不变,可是也已经历分解合成,再分解再合成……什么都变了。

但是总有一些是不变的!
梦想,梦想依旧没有变——让世界,让家庭更具智能。
信仰,信仰也依旧没有变——意识,物质,这难道不是哲学吗?

那么,用代码来改变世界,用知识来贡献些什么吧!
他笑着,说道。

Ivy君,不如就让栀子花瓣飞舞得更美些吧。


后话,很久以前就想写这样一篇文章,其实也只是两三个星期前吧。冉有问:“听到就去做吗?”我想,听到就去做吧。此时此刻,想到就去做吧。

于是,便有了这一篇文章。

写来一看,动态聚合,还真的很美。

注:人物出场,排自千啾略的聊天记录出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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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忙!

这几天是说不出的忙。
学校里,这几天晚上一直在补作业,弥补上学期欠下的债,化学步步高1B选修还好,可是前面的有机推断让我想吐血啊!
至于生物,嘛嘛,算了!
还有去同学家组成学习小组这种事真当是捉机啊~~!
家里,要处理的事比去年同期增长 224.14159%,母亲大人啊,我教你十字绣你应该感谢我,而不是把家里的无线路由器撤走啊娘!!
幸哉,只是撤走路由而已,而调制解调器居然还好好放在我房间里。
于是调试了几个晚上的 Win8 宽带问题,至今未良好解决。Ubuntu 是不管用的,系统自带的“诊断”只会说废话,果然未来无线是王道啊!感谢大安卓的便携 WLAN 热点功能!
要忙的事除了宽带还有不少,当然还要每天报晚安什么的,这是后话。。。
这几天计划写三篇文章,在这里备忘一下,省的懒病发起来就忘了。

  1. 我为什么不用第三方评论(“没想到有生之年居然真的能加上链接”——四年后如是说)
  2. 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XHC6)实用评测
  3. 动态聚合之美

至于这三篇文章的超链接加不加得上就看各自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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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分考,惜败。

嗯,分数线676,我645,怎么说呢,总比考了675好一些,是吧?

2013年“复旦水平测试”成绩通知单

话说,我的理科怎么这么渣;又话说,我的数学明明十多道题目空着居然还能进10%?这就是命啊,不公平的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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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单词彻底伤掉了...

我被单词彻底伤掉了

既然要准备千分考,那么扩大词汇量是必要的吧;既然这么急着扩大词汇量,那么找个好方法是必要的吧;既然已经决定在拓词上背了,那么提高点效率是必要的吧;……

好,那就一天背完大学四级所有单词怎么样?

不行,一天太少了,两天吧。

好,就两天。(2月21日晚,我开始背起了单词,然后做出了在明晚12点前吧背完所有单词的决定,接着注定了2013年2月22日是我从出生以来最二的日子。)

我,就这样,被单词,伤掉了。

拓词努力榜
看看看,看那第一名的位置啊,就是我天下第一的英姿啊~~!

从昨早上起对整日之行为信心满满,到下午吃完午饭对自己是不是应该休息一会这种想法进行了深刻地鄙视以及果断地采取,再到吃晚饭前android客户端上跳出来的“你将进入下一阶段”的字眼让我泪流满面,最后到了11点半结束了从“学习”到“冲刺”的艰难旅途,结果发现MD居然还有个总复习,四千五百多个单词还要再尼玛过一遍。。。计算一下,每个单词就算它2秒好了,那么4500个就是9000秒,除以3600那就是1000除以400,好的,二点五小时。。。既然今天十二点前肯定完不成,那就睡吧睡吧。。。

于是今早起来,精神恍惚,要不要接着背呢,答案是肯定的,我又背了1个小时,700多个;那么,要不要接着背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于是看掉了《泰囧》,话说范冰冰的最后出场还真是够囧啊;看完了电影,那么要不要接着背呢,答案尚未确定,我现在正在瞎忙活些别的事来阻止我考虑这个问题。

以上。

好了,考虑完了,我该接着背了。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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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的期末考考得这么好

为什么我的期末考考得这么好

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理由如下:

  1. 吸取经验,为下次做准备。虽然可能不一定会遇到同样的天时地利人和,但是尽量朝这个方向靠近也是好的。
  2. 给自己打气。在未来回首时,可以看到,我曾经考过一次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发文章来表彰的好成绩。
  3. 也许对别人有帮助。
  4. 这个主题让自己在撰写时的心情很愉快。愉快总是好事。

那么接下来进入正题,我将从多方面、各方面阐释一切我认为合理的理由。

1、我穿了一件红衣服。

我相信,一件颜色亮丽的新衣服不但能让上帝从芸芸众生中挑中自己,同时也能让自己更有自信。那一天全身的红黑搭配连我自己都要被美翻了呢~~~!我知道了,我肯定是从别人眼神的反光中看到了自己的美,然后高兴得超常发挥了,哈哈哈哈!!

2、家里有一台电脑让我很安心。

我敢说,电脑被搬出我家是我前一段时间失意的重要原因。电脑对我来说并不是时时刻刻必须沉浸其中的可卡因,但是至少在我需要它时,它必须在我身边。

我无法忍受手里的安卓机想刷 ROM 却连 ROOT 都没有搞定;
我无法忍受想发表长篇大论只能靠着诺基亚的九键拇指键盘,而且经常性地发表失败同时存稿不在;
我无法忍受同计算机、同互联网脱离联系,在失去电脑的日子里,我曾经一本一本的买杂志,以为这样就可以让自己依然沐浴在IT的阳光下。可是,我失败了,杂志再多,也只是纸张,我需要超链接、我需要无限止的拓深、我需要只担心时间过完而不必担心杂志翻完的安全感;
我无法忍受妹妹来我家时用我的电脑看台剧、视频加载慢就摔我的鼠标、用着 Chrome 抱怨功能太简单、在桌面上留下某某影音某某视频的图标、对我的“习惯裸机”答复说“不如装个360吧”,而我却居然必须在房间里做作业!QNMLGB!

没错,还好我妹妹来了,妈妈为了招待她从单位把我的电脑搬了回来。没错“我的电脑”,前年寒假妈妈说要将台式机从家里搬走,我毫不犹疑地就找在若耶溪找了一家二手电脑商花了一千三压岁钱买了一台笔记本。虽是一夜变贫农,那又怎样?至少,我与我的小小计算机互联网世界同在。当然,后来忽然某天放学回家就得知噩耗——笔记本被发现了。果然,最危险的地方并不一定是最安全的地方、极有可能依然是最危险的地方啊~!

妹妹可能在我家呆一个寒假的事实让我心生恐慌,可以想象当我妹妹只待三天然后就走了而妈妈也没有把电脑搬回单位对我来说是多大的幸福吧!(这丫果然不是一个好姐姐。)

没有电脑心生浮躁,自然成绩不尽如人意;电脑虽只是在客厅放着,我却知道当我想要靠近时随时可是触到。这样的安心,让我取得了班级第二年段第七的好成绩,鼓掌~!~~!

3、知乎。

那几天里在知乎上感动我的有两样,一是知乎人的精神,二是 yolfilm 师傅的两段话。

知乎人的精神便不再赘述,只需知道那真真是极好极好的。虽然总有人咋呼着“似乎知乎没有从前的味道了”,可我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新人,看到的依旧是大家对知识的敬畏、大家对于每一个问题深度思考、大家互帮互助互结朋友时的有爱与没节操、大家敢说敢做不论对错而只是发表自己的观点的风度与气量。

Yolfilm 的两段话,摘录如下。记得那时,我连手机都快被收走了,便连夜抄下来一中的一段,语文考前的早晨读一读,美哉,壮哉!

二十多岁该做些什么,将来才不会后悔?

「一個人」的狀態,總是最糟的。

我覺得說一些我的個人經驗,於你無用,因為環境機遇不同。(多一半,還有自我吹噓的潛意義存在)。但,我可以給你一個,我母親給過我的,非常好的建議。

我母親曾經告誡過我,一個人的狀態,總是最糟的。

你一人吃穿用,一人度日過日,非常容易解決,也非常容易跌入谷底,高興時無人分享,但,失志時,那種惡劣的狀態,卻只能一再重復浸淫。所以,要讓自己振作,第一件事,絕不要長期保持「一個人」的狀態。

再不濟,你養條狗,這狗,都要逼你準時餵牠,準時拉牠出去運動,牠病了,你得給牠奔走求醫。你悲傷時,牠會給你溫暖,分攤你的愁苦。你成功時,牠會哈哈斥斥地笑張大嘴,靜坐在一邊共享你的快樂。

牠是你的責任,也是你的負擔。按我母親說的,就是養條狗,你也不會是「一個人」。

你可以不成家,你可以是失怙孤兒,你可以是找不見伴侶的同性戀,你可以悲慘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但,就是到那樣境地,你也要強迫自己,不要是一個人。

孤獨殺手里昂,也要養盆花。

孤獨殺手亞蘭德倫,也要養隻金絲雀。

我個人的經驗是,只要你不是一個人,你即使不成功,但,也絕不會失敗。

我一直記住老娘的教誨,一直在身上背著負擔。搞合唱團時,背著團員,搞劇團時,背著團員,開公司時,背著員工,寫劇本時,背著徒弟,拍戲時,背著債務,背著投資人。成家時,背著老婆孩子。

因為總不是一個人,所以你荒唐不起來,也沒辦法混噩度日。

如此,你謀生求職,你艱辛度日,你的理想事業,就是失敗了,但因為有負擔,不是一個人,只要保全了身上背著這些負擔,另一個層面來說,你也總是成功的。

所以,只要你不是一個人,不是只為自己活,某種層面來說,你永遠不會失敗。

你就是被車撞死了,死在半夜的馬路上,因為你不是一個人,就會至少有一個人在惦記著你。

你的生命,就不會沒有意義。

这是第一段话,让我有了摈弃把之前的那一盆金线兰硬生生养死了三次的沮丧而重新养一盆兰花的愿望。

我抄下的是第二段话。

大学生应该持一种怎样的存钱/花钱态度?

一般人,三十歲前都賺不到大錢。
三十歲後要賺大錢,前題是,要看你三十歲前「投資自己」了沒有?

你都不願投資自己,你的上司,你的員工,更不可能看好你,把他們珍貴的資源,投資在你身上。

若是如此,三十歲之後,你就會真切地體會到,「人生開始走下坡」的滋味。
你會後悔你省下來的「毛毛錢」。

但,千萬切記,錢花了,不一定就能賺回來,
旨在「投資自己」的花錢,才有回收的機會。

ps:

有人問道,什麼叫「投資自己」,我的意見如下:

學習未知的學問。鍛練欠缺的技能。見識陌生的世界。以及,結交比你更好的人。

更重要的,給自己犯錯的機會。

說到底,也就是一句話,犯錯。

人不犯錯,不能長進。

三十歲前,要把所有的荒唐,固執,勇敢,夢想,幼稚,非理性,無邏輯,熱血澎湃,一意孤行,不畏人言,一切一切可能的「瘋狂」給實現了,即使不能實現,就算慘敗了,你還能平地而起,還能打翻身仗。

三十歲之後,你就不是為自己活了,是為你的老板,為你的員工,為你老婆孩子,為你年邁的雙親而活。在我眼中看到的世界裏,三十歲之後,絕大多數的人,就開始沒有自己了。也許有些人還能「繼續犯錯」,但,種種羈跘會不請自來,躲都躲不掉。

重要的是,犯錯。

三十歲,是道坎,因為你知道有這道坎,所以,三十歲前的你,會「雖千萬人,而吾往矣」。一定要「雖千萬人,而吾往矣」。一定要撞牆。不撞牆,你的人生,會失去很多意義,有一天,你總會後悔。你會對年輕時的自己,失望……。

“荒唐,固執,勇敢,夢想,幼稚,非理性,無邏輯,熱血澎湃,一意孤行,不畏人言”、“雖千萬人,而吾往矣”。在公交车上,我捧着手机看到这段话。我流眼泪了。我曾一度以为我所做的都是错的,我也许应该收敛一些,平淡一些生活就够了,我千万个不愿意,却似乎不得不承认不该做那些任性的事。可是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好难过好难过,因为我知道,我爱的是冒险,不是收敛。I want to be the Queen of the world,不是从千万年前就做一块石头而千万年后还是一块石头,没有磨砺、没有雕饰、呆在一个四季不变无人访问的山洞连阅历都没有。Yolfilm 师傅的话给了我勇气,我总算明白我怕的是什么,我怕我不能翻身而起从此卧倒在地。而这一些,根本就不该害怕。

当鼓起了勇气之后还有什么是不敢做的呢?

至少,我不想当我年迈时提起年轻时的自己,唯一提到的两个词就是“后悔”和“失望”。

4、名人广场与散步

那几天,心有郁结,又有懒性,作业不多,便和同桌串通好向老师请了假不上晚自习了。

公交车下车,“回家”这个想法让我觉得心头有些闷,便走去了名人广场。绍兴,中国名士之乡。同时也是酒乡、桥乡、水乡。名人广场自然是有名人的,我挑了一尊徐渭卧躺的雕像坐下了,路灯光下做完了语文的古诗词鉴赏。

雕像临河,起身时稍感脚麻,但窃自以为站起来走走就不麻了。于是起身略一抬腿 ,像是没踩到实地一般,摔回原先坐的地方了。缓了好一会才第二次起来,还是麻,但似乎觉得此地不能久待,便小步小步地踱走了。果然走走就不麻了,过了一座桥便到了河的对岸,挑了一条路,挑了一个方向便开始走了。

为什么不回家?一,想散步;二,不想回家;三,脚踝疼,走走似乎就不那么疼了;四,广场很美;五,想知道我挑的这个方向会走到哪里。

于是,走啊走便走到一条死路,很丢脸地原路返回了。

第二次的散步经历是在之后的感觉脚不再那么疼的一天晚上。(事实上,我的脚踝到现在都还是肿的。)我想,今天就坐车到终点站怎样,反正离我家也就是两站路,走回家散散步也是好的。没想到,最后的概念离我原先的“散步”想法相差很远,完完全全就是“赶路”。

在倒数第一站的时候,还遇上了曾经的政治老师,她问:“还要坐下去啊?”我回答:“嗯。”有些不解……难道都没人坐到终点站的吗?……果然没人,驶离终点站倒数第二站后,连售票员都开始扫地了,顺便没好气地问我。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没好气,反正我看来就是心情很不好的样子。“你要去哪里?”我惴惴不安地说:“终点站……这一站后面是终点站吧?”她也没理我,继续扫地。车子开啊开,开出了城南小闹市区。然后司机两个加速,上了一条基本上只开着货车的道,刷刷的两边的树木后退啊,刷刷的我的脸惨白啊。这哪里啊!司机要加速到什么时候啊!我得走多久才走的回来啊!实践证明,三十分钟。

走回来时,我的感觉像是千寻离开那个世界时,前方是自己的家,而身后有小白龙有汤婆婆有自己成长的回忆。可是小白龙却说,一旦走了,就不要再回头看。

肯定很不舍吧,千寻?

从僻远的郊区走向城市,我舍不得。我好想好想一直一直这样走下去,可是我却不能放慢脚步;我想永远留在这条路上,可是我不能。我逼自己不要回头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希望自己也能有千寻一样精彩的经历吧。

真正明白,我再走,又能走到哪里去呢?世界再大,但那一个晚上,我必须要回家。

我很期待,有一天,没有牵挂。不,还是要养花,但是那盆花必须要尊重我做的决定,放我走。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再走一次啊。

5、小说

那些日子,是过得充实的。《全职高手》还在连载,《猎网》在考前恰好完结了。顺便拜读了虾大的其他几本小说,几乎都是沉浸式的阅读。渐渐爱上技术流的小说,彻底放弃失落叶的天下无双了。技术流啊技术流。考数学的早上,就看了不可能犯罪类的侦探小说,钦佩侦探小说家的思路,钦佩人物背后的信仰。

多兰咧嘴笑了一下。“我猜,为了保持那些陈腐的惯例,年迈的侦探现在应当强调,所有的这一切的都源自天上的第五位魔术师,他站在阴影之中,无人可见,却无所不知,当他拉动绳子……”

“哦,没错,”希尔兰说,“我无比确信这一点,造化弄人。说实在话,”他微笑了一下,“这是我相信的唯一的‘魔法’。”

——William Krohn, "The Impossible Murder of Dr.Satanus", first published in Ellery Queen's Mystery Magezina (US), April 1965.

6、音乐

没有什么比听着喜欢的旋律、踩着喜欢的节奏更美好的事了。在豆瓣电台混的那十个夜晚,我爱上了两首曲子。

Mad Sexy Cool - Babyface

用情人的声音在耳边唱着,你是如此疯狂、性感、冷酷。因为这首歌,我从根本不认识 Babyface 到彻底被他迷住了。

Luv Letter - DJ Okawari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如同穿着水晶鞋的灰姑娘在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后踏着楼梯落荒而逃,却是逃得如此欢快,因为她知道,她已经迷住了王子。


就此打住吧,以音乐作结也是很不错的收尾了。也许相关还有很多,比如说坐我左手边考试的是我的追随者(姑且这么认为吧),又比如说听力满分所以期末考听力免考让我精神满满,又比如说红黑双色皮鞋的厚厚鞋跟让我明显感觉高了许多,又比如说这几天不知道为什么和左手边的同桌定下了无特殊情况不交谈的友好条约让我感觉人际交往轻松多了,又比如说我妈妈收走了我的 Nokia 让我好好学习却转而就又给了我一只安卓机这样的乌龙事件让我莞尔一笑……好吧,就此打住。

春节第二天,期末小结完工。

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考虑考虑我的寒假回头考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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